10.6校内重要岗位人员任免

关于熊伟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音委〔2014〕35号

关于熊伟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有关部门:

经党委研究决定,熊伟明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