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音委〔2018〕15号
关于赵光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有关部门:
经党委研究决定:
赵光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吴学霆同志兼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总编辑;
汪国安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财务处处长职务,章斌同志主持财务处工作;
唐丽霞同志主持后勤保卫处工作。
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沪音委〔2018〕15号
关于赵光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有关部门:
经党委研究决定:
赵光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吴学霆同志兼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总编辑;
汪国安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财务处处长职务,章斌同志主持财务处工作;
唐丽霞同志主持后勤保卫处工作。
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