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上海市户籍,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2浏览次数:754

如何申请上海市户籍,需要哪些材料


 



问:如何申请上海市户籍,需要哪些材料



答:



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



2、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



4、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5、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6、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企业非法人用人单位按受理文件规定须另提供有关材料;



8、其它材料:



(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满一年的,须提供:夫妻另一方上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在本市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自主创业证复印件。



(5)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样表详见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