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食堂就餐卡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6浏览次数:634

上海音乐学院食堂就餐卡管理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食堂就餐卡管理办法



(2012年11月5日)



 



        根据学院“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将于2012年11月5日起,启用中国银行一卡通系统。原食堂就餐卡系统将逐步停止使用。鉴于目前实际情况,新系统“一卡通”将分为教工卡、学生卡和临时卡三种,使用原食堂就餐卡的人员可于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30日到食堂一楼小卖部办理就餐卡资金转移手续,教职工和学生(持有效证件)可同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每人只限退一张就餐卡。入住中医药大学宛平路学生宿舍的学生,因原就餐卡仍需洗澡使用,故暂缓办理退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工卡



1、教工卡实行实名制,使用范围是:学校在编和离退休教职工。



2、初次办卡:卡内金额为0元,不收工本费。



3、充值可用圈存机或现金充值两种方法。



4、离退休教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换卡手续,就餐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二、学生卡



1、学生卡实行实名制,使用范围是:学校在编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进修生需持教务处有关证明办理就餐卡)



2、初次办卡:卡内金额为0元,不收取工本费。



3、充值可用圈存机或现金充值两种方法。



4、根据学籍设立使用年限。



 



三、临时卡



1、外来人员(非学校在编教职工和学生)要求长期在食堂就餐,需得到后勤基建处批准,已经持有就餐卡的人员可在一楼餐厅于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换卡手续。



2、初次办卡:卡内金额为0元,收取工本费15元。



3、临时卡只可用现金充值,同时收取20%搭伙费。(即充值100元,卡内充值为80元)



4、临时卡期限最长为一年,需延长的就餐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续卡手续。



四、补办、挂失、解挂就餐卡



1、凡是因各种原因要求补卡的,一律收取工本费15元。



2、如在就餐过程中出现计算错误或其他问题,当事人可持本人就餐卡至食堂窗口或卡务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