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学风建设机构

关于成立上海音乐学院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科协、市教委《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沪科协联[2011]5号)和《关于成立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沪科协联[2011]6号)精神,加强对本院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现决定成立上海音乐学院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现将人员组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孟东

    副组长:杨燕迪、华天礽

成  员:贾达群、张  巍、萧  梅、李晓霞、曾  敏、谢苗苗、冯  磊

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主任由贾达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巍、冯磊等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研究生部培养办、研究生部学位办、研究生部学工办、院科研处、学工部(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指定本院研究生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年度计划;指导本院宣讲教育活动专家队伍建设;落实宣讲教育活动的资金和条件保障;指导宣讲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本院直接牵头的宣讲教育活动;综合协调宣讲教育活动工作事宜,做好与市科协、市教委之间的沟通、协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等。

     

 

上海音乐学院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