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1各类灾害预防及处置预案

上海音乐学院突发性事件总体处置预案

一、突发性事件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做好师生员工尤其是学生和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将事端苗子解决于萌芽状态。对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方面的管理及消防、治安等工作要常抓不懈,堵塞漏洞,加强防范意识,尽量减少突发性事件中的主客观原因,健全信息网,掌握各层次人员的思想情况,对预防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2快速处理和最小损失原则。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立即赶到现场,必须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同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3院、系分级处置原则。影响范围仅在某一个系内的政治治安突发性事件或灾害突发性事件,由系领导及时、果断、妥善处理,并迅速上报学校事关全局的政治性突发性事件,由院有关领导负责,院、系两级共同处理并迅速向市教委、市公安文保分局和上海市教委报告。

4疏导与法纪相结合的原则。在处置突发性事件过程中必须坚持可散不可集,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

    要依靠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控制学生的情绪。对在突发事件中违反法律、校纪的人员,要按照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二、突发性事件处置的对策

1院党政领导要经常向各系、各部门通报本市及全国有关稳定工作的信息,使全体干部都能自觉地把学校稳定工作放到全市以至全国稳定工作的一部分来考虑。

2各系、部门党政领导负责管好本系、本部门易冲动、情绪偏激且有一定影响的人员,掌握动向,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把突发性事件处置于酝酿阶段。

3严格门卫管理,坚持会客制度。在政治性节点敏感的日子里,由后勤保卫处组织夜间巡逻,加强宿舍、琴房及要害部门的安全检查。

4一旦事件发生后,院行政领导和党委要召开系、部门负责干部会议,及时通报,统一认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门立即分头进行,使事态不再扩大和蔓延。

5对涉外事件,由院办及时报市外事办公室,按外事纪律和有关外事规定处置。

6具体处置事宜:

1)学校内发生火警,如是火灾初始阶段,发现人员及时就地使用灭火设备将火灾扑灭;如火势较大应及时打119报警,启动消防设备,保卫处及时组织现场师生员工通过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人员安全;同时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救援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教委、市文保分局。火灾扑灭后保卫人员注意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人员调查起火原因,追究火灾责任。

2)食堂要做好学生伙食供应工作,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一旦发现师生食物中毒,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徐汇中心医院全力救治,将留样食品送至卫生防疫部门化验,并及时上报市教委、市文保分局,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不能发生因食堂工作引发罢食事件,从而影响学校的稳定。

3)发现张贴标语、大小字报、传单等应立即向党办及保卫处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由保卫处取证揭下物证,尽快组织力量侦破。必要时,报告市公安局文保分局,请公安局同志帮助侦破。

4)发生冲击学校宣传教育阵地或损坏宣传器材,宣传部及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应立即进行制止,并做好现场情况记录,以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5)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稳定工作,学工办要和各系经常分析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就业方案进展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和就业指导工作,增强学生适应人才市场的心理承受能力,发现有不稳定苗子要尽快通报有关部门。

6)在宿舍发生起哄喧闹或其他不安定因素,白天宿舍管理人员向党办、院办报告;夜间向总值班报告,由院总值班迅速通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有关系、部门的党政领导要到场制止,并查明起哄原因,对为首分子予以严肃教育处理。

7)未经市公安局同意,不准进行游行。出现游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系、部门的党政领导,立即到场予以制止,校卫队迅速关闭校门,禁止游行队伍出校门。武装保卫处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及市公安局。对组织游行者、执意不听劝告者、趁机搞打、砸、抢活动者,武装保卫处要及时取证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款和《上海音乐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

8)从严管理音乐厅、学术厅、会议室,外单位、社会团体需租用进行演出、演讲、会议等应由院长办公室审批。在一些特殊的日期停止租借。

9)收发室要严格控制境外或国内未署名寄来的信件、杂志,发现可疑信件及时报告武装保卫处。各系、部门收到反动心战品、传单刊物要上交武装保卫处。寄到团委、学生会的信件一律由团委负责人拆启。反动信件、刊物、传单一律由武装保卫处上交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处理。

10)留学生办公室要针对目前国际热点问题掌握留学生思想动态,不允许在校园搞宗教活动或有损于中国学生感情的活动,如发现此类现象要及时报告院办和武装保卫处。

三、值班

    1院长办公室负责安排院总值班人员名单,并负责落实,做到下班后有干部值班。值班人员不脱岗、不离岗,有事做好记录,有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党政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

2要的日期,武装保卫处组织由中层干部带队的干部巡逻队,在敏感地区、学生宿舍、公共场所进行巡逻,及时处置各类矛盾和问题。

3各值班人员要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密切注意校园动向。

四、突发性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在出现突发性事件时,全组同志应立即到位,投入工作,该领导小组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过程中负有全面指挥权,直接向党委书记、院长林在勇和上级部门领导汇报。

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刘艳  唐立兔

组员:冯磊、谢苗苗、丁伟、俞国森、陈晓翌、乐佾真

 

 

 

上海音乐学院

20141月修改

20156月再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