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学籍管理

上海音乐学院关于实行专业个别课师生双向选择的若干规定

为促进本科专业个别课的教学,确保教学质量,现就我院各教学部门专业个别课师生双向选择作如下规定:

一、专业个别课统一实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由各教学部门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经系委会讨论通过后留存各教学部门备案。

二、学生入学第一年原则上由各教学部门安排专业主课教师,有条件的教学部门亦可入学后即双向选择。

三、双向选择中,先由学生填表选择导师,填表后统一交至教学部门,由系委会安排教师选择学生。

四、师生双向选择原则上以学年为单位进行。毕业班学生不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个别学生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专业教师,须另提出书面申请,通过系委会审核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