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学籍管理

上海音乐学院关于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的若干规定

一、转专业限定

1.只接受艺术类专业之间(中外合作除外)及普通类专业之间的互转;

2.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且在读期间仅限一次;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读期间不得出现三门(及以上)不及格。

 

二、转专业办法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音乐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见附录)(学年第一学期最后二十个工作日前),经学生所在教学部门、教务处批准,参加当年申请转入专业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艺术类)或专业水平评定考试(普通类);

2.学生取得转入专业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或专业水平评定考试合格资格后,于下一学年转入新专业一年级学习,修读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已修毕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3.已在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中取得所申请转入专业合格资格的学生,予以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