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学籍管理

上海音乐学院关于境外学生本科学习阶段的若干规定

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扩大,境外学生来我院学习的人数逐年增多,鉴于学生文化背景和培养目标的不同,特作如下规定:

一、境外学生类别

1. 持有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学生(A类);

2. 持有中国护照的华侨学生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学生(B类)。

二、公共基础课程的修读原则

1.A类学生只修读公共基础课版块中的《体育》课程,另需修读《中国概论》及《汉语》课程;

2.B类学生只修读公共基础课版块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育》、《英语》课程。另需修读《中国概论》。

三、其他

境外学生不参加新生军事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