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学籍管理

上海音乐学院关于本科学位论文的若干规定

本科学位论文是初步培养及提高学生专业写作水平及研究方法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本科学位论文写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结合本专业的学习内容,采取自选命题的方式,于毕业考试前完成不低于3000字书面形式的学位论文写作。

二、考核办法

本科学位论文的导师由专业课教师担任,工作量按每生4课时计算。要求毕业生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宣读、答辩。成绩以百分制记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在限定时间内给予一次重新宣读、答辩的机会。

三、其他

本科学位论文格式(见附录)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规定执行,论文由各教学部门存档(存期为3年),成绩统一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