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我院允许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应于第三学年(四年制)或第四学年(五年制)开学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系主任签署审批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
二、学生申请提前毕业时的各类课程成绩标准
1. 各门专业主干课学期成绩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
2. 各门专业基础课学期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
3. 各门公共基础课学期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
4. 品德综合测评总分符合规定标准。
三、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学生,须经院教学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由教务处书面通知教学部门和学生处,安排纳入下年度的就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