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海音乐学院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对校园进行渗透破坏的工作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
对校园进行渗透破坏的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对做好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对校园进行渗透和防范以及校园传教等工作的文件精神,以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为重点,把防范控制、教育转化、宣传揭批的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全校师生中去,真正净化校园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做好抵御和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重点
  1.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作为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要站在为党和国家长远发展负责的政治高度,从事关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带头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百年大计,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的战略高度,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活动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性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构建教育引导、阻断渠道、依法处理三个方面紧密结合的工作格局,做到严禁在学院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学院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院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
  2.把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管理、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入手,守好自己的阵地,管好自己的队伍,从严治教、强化管理,不给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校园传教提供可乘之机。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强化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全校的思想政治课中要开设宗教问题专题讲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占领校园文化阵地,禁止在校园网络中传播带有宗教色彩和不健康的信息,形成网上网下教育引导的合力。系、部党支部书记、学生工作管理人员要深入到学生中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3.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阻断境外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校园传教的渠道。相关系、部门要严格引进外籍教师审查程序,监督外籍教师在校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外籍教师授课内容,确保外籍教师在校活动的合法性。严格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学术交流等的审批程序,防止利用学校资源宣扬宗教和错误观念。严把引进人才的政治观、业务观和道德观,防止利用学院课堂讲台传播宗教。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团委要严格审批和备案程序,特别是对社团负责人进行政治把关,防止以资助、赞助等形式在校园从事传教活动。
4.要依法果断处理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行为。严格排查学院及周边环境,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活动点。依法制止以各种名义拉拢学生到校外参加涉及宗教因素的活动,做好学生的教育劝阻工作。依法制止在校内进行传教或宗教活动,对参与活动的校内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借机传教的教职员工,也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1.要坚持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利用校园网、校园网络宣传中心、宣传窗、教授讲坛等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马克思主义青年理论研讨会,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斗争策略研究,力争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创新主动防范的方法,用主旋律占领主阵地。此项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2.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强化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讲授宗教的产生根源及变化规律、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有关专业课程中,充实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内容,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此项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
3.发挥党团组织的优势,加强对党、团员的教育管理,坚定党员信仰,确保党员、团员不信教。党委组织部以举办干部培训班、上党课,团委以组织主题团活,各系以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此项工作由团委、各系党支部负责。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师生文化生活。利用各种重大节日、纪念日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校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安排好宗教节日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文体活动。此项工作由学生处、各系党支部负责。
5.建立健全思想文化阵地管理体系,严格报告会、研讨会、学术交流及讲座等审批程序,严格学生社团审批程序。此项工作由党委宣传部、院办负责。
6.要经常深入学生中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困,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及时解决学生们在学习上和生活上的困难,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广辟渠道帮助学生实现成功就业。此项工作由学生处和各系负责。
7.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严格外籍教师聘任手续,确认外籍教师身份,监管授课内容,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课外活动。此项工作由外办和人事处负责。
8.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非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活动点,依法查处利用非法宗教活动点或借传教为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制止在校园内进行的传教或宗教活动。此项工作由保卫处协助公安部门完成。
三、各项保证措施
1.建立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对我院进行渗透和防范工作联动机制。主管领导每学期召开一次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及各系党支部参加的联席会议,总结工作,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部署工作。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
2.严格执行定期排查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党支部对本单位师生的思想动态要做到全面了解和掌握,尤其是对本系的学生思想情况要每学期集中排查一次,特殊时期重点排查一次。在摸排显性的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活动的同时,还要加强对隐性的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活动的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重点盯防信仰或参加宗教活动的师生及家庭成员或亲属中有信仰或参加宗教活动的师生,选派专人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在校外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防止其在学院传播宗教,开展宗教活动。各系要严格执行思想动态月报制度、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完善危机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最大限度控制、消除负面影响。
3.建立信息员报送制度。各系、各部门建立信息员队伍,发现校园内有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传教苗头或信息能及时反馈上报。
4.加强考核督查。把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体系,按照任务分工及责任部门所就承担的工作,严格考核和督查,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问责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