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1国际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和退学、转学退费规定

留学生收费 - 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

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

(1997年修订)

自费来华留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外币,交纳外币时,按收取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外币计价收费,具体标准(单位:元/人)如下:

    

一、  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400 - 800 

二、  学费:

1、文科类专业:

本科大学生:每学年14000—26000;

硕士研究生:每学年18000—30000;

博士研究生:每学年22000—34000;

短期生:学习时间约为一个月的,3000-48000;学习时间为三个月的,8000-10000.

专科生和普通进修生比照本科生标准收费;高级进修生比照硕士研究生标准收费;研究学者比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收费。

2、理科和工科类专业:

比照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10%-30%

3、医学、艺术、体育类专业:

比照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50%-100%

三、  住宿费:

不带单独卫生盥洗设备和电话、电视的双人间留学生宿舍,每个床位每天住宿费标准为12-32元人民币。单独住一间宿舍时,按两个床位标准收费。增加房间设备和改善住宿条件时,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普通留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2.5倍。

四、  其他费用:

伙食费、校内医疗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