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全校师生的就餐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严格实行“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仓库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及食品添加剂负责专人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上海音乐学院

膳食科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