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申请管理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总则)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上海音乐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育人导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和上海地方财政安排的用于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金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附件1:上海音乐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2: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3:上海音乐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4:上海音乐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5: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附件6: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7: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8:上海音乐学院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办法

附件9:上海音乐学院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附件10:上海音乐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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