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学风建设机构

关于成立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市属高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经2019117日党委常委会审议,学校决定成立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工作委员会名单

主  任:徐旭、廖昌永

副主任:曹荣瑞(执行)、刘英、侯立玉、冯磊、张佳春

委  员: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发展规划处、科研处、学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国交处、艺术处、后勤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随职务调整自然更替)。

二、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工作委员会职责

1.整合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资源,推动构建和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平台。

2.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思路,部署重点任务。

3.研究审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养、考核评价、评优评先、惩戒处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提出指导意见。

4.研究审议学校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建立健全相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围绕学校战略重点和中心工作,指导和促进教师发展,提升全校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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