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科研项目的推荐申报

关于做好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上海社会科学院: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晨光计划”项目,支持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为做好2021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11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36个月。

四、“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为了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在“艺术学”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A类学校,可在限额外增加1项“艺术学”专项申报额度,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其他A类学校也可以在限额内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

五、“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六、学校应该在校内进行“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八、“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1524号)实行。

九、“晨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校(单位)于20211130日(星期二)前将填写好的《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六份)和《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汇总表请登录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申请系统https://huoban.shedf.org.cn在线填报后导出)报送至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陕西北路80号灰楼203室),电子文本发送至shedf1993@126.com,过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

本通知的电子稿及项目申请书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


联系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  姜冠成、梁曜,联系电话:23116742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吴默含,联系电话:62326180



附件:1.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1110

附件1

2021年度“晨光计划”(A类)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项

单  位

申报名额

单  位

申报名额

复旦大学

10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6

上海交通大学

1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6

同济大学

10

华东师范大学

10

华东理工大学

6

上海外国语大学

6

东华大学

6

上海财经大学

6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6

上海大学

6

上海中医药大学

4

上海师范大学

4

上海理工大学

4

上海海事大学

4

上海海洋大学

4

上海音乐学院

4

上海戏剧学院

4

上海体育学院

4

华东政法大学

4

上海电力大学

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4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4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

上海政法学院

2

上海电机学院

2

上海海关学院

2

上海商学院

2

上海科技大学

2

上海健康医学院

2

上海社会科学院

2

上海纽约大学

2

上海公安学院

2

合计

164





2021年度“晨光计划”(B类)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项

单  位

申报名额

单  位

申报名额

上海开放大学

2

上海杉达学院

2

上海建桥学院

2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

上海兴伟学院

2

上海立达学院

2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2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2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2

合计

60


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申 请 者: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4年制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简       表

项目名称


研究类别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艺术学专项

研究性质

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实验发展

起止年月

年   月     至     年    月

申请金额

万元

密  级

机密  □秘密  □内部  □一般

学科领域

学科名称1


学科名称2



姓名


性别

男  □女

出生年月

年   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士授予单位、时间


硕士授予单位、时间


博士授予单位、时间


博士后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部门


部门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E-Mail


主要研究内容及意义














(限100字)

一、立论依据

项目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附主要参考文献

、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本项目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步骤、可行性分析等


3.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4.计划进度

三、研究基础

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工作成绩

四、申请者简介

申请者学历(应注明学位论文名称及导师姓名与工作单位)和研究工作简历,获得科研成果、荣誉称号,发表的著作、论文名称(应注明出处)

五、预期研究成果

预期的研究成果、考核指标及提供成果的形式

六、经费预算

科研经费投入

申请金额(元)


科研经费支出

预算科目

金额(元)

计算根据及理由

直接费用

会议费



差旅费



小型仪器设备费



材料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用



劳务费

劳务性费用



助研津贴



专家咨询费



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



合计





七、主要研究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职称

分工

签章















































































八、申请者承诺

我保证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项目资助,我将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认真完成研究项目,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签字:


九、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查与保证




行政领导签章                     盖章


年     月      日

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十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