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学校领导分工

上海音乐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裴小倩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巡察、人才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综改办)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编制办、党校、党委巡察办、离退休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机关党委

联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附中(附小)。


廖昌永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内控、安全生产创作与表演艺术对外联络与拓展工作。

分管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审计处、艺术处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合作交流办公室、《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

联系管弦系、音乐戏剧系、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徐  卫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信访学生思想政治、国防教育、共青团资产经营、出版工作。

分管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校史馆、院志办、党委学生工作、党委武装部、学生处、团委、信访办资产经营公司

协助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分管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音乐学系公共基础部


李艳玲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全面负责纪委、监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工作协助巡察工作。

分管纪检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协助分管党委巡察办。

联系声乐歌剧系。


曹荣瑞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建、统战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分管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妇委会。

协助分管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综改办)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编制办、党校、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

联系作曲指挥系音乐教育系。


刘  英党委常委、副院长

负责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招生工作。

分管教务处、研究生部、图书馆东方乐器博物馆

联系钢琴系。


侯立玉党委常委、副院长

负责后勤保卫、基建、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工作

分管党委保卫工作部、后勤保卫处、基建处、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数字媒体艺术学院。


冯  磊党委常委、副院长

负责科研、国际交流合作与港澳台工作社会教育工作

分管科研处、音乐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社会教育学院

协助分管人事处、审计处、《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

联系音乐工程系、艺术管理系。


张佳春总会计师

负责财务、资产、招标工作。

分管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协助分管内控工作。

联系民族音乐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