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依法治校年度报告

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

2022-2023学年)

 

 

 

 

 

 

 

学校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    

申报类别  □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

R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法定代表人     廖昌永        

主管领导      侯立玉        

      侯起娜        

联系方式  64317571/139-1657-7987

填表日期     2023101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表

   二〇一七年七月

 

 

填表说明

一、本年度报告制表以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为依据,并选取主要内容形成“填写要点”,请根据填写要点逐项进行填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填写内容可以超出“填写要点”的范围。

二、请以简述的形式进行填写,并注意填写内容的量化、要素化,突出重点,避免空洞、宏观的长篇累牍,如报告校内规章制度及相关机制建设,应直接体现文件名称、文号及发文日期,并择要点及特点进行概述。

三、本年度报告制表涉及机制建设等部分内容为常规性填写栏目,学校在首次填写时应当逐项填写,在之后年度中可仅就本年度具体情况予以更新。

四、本表格可附页,对于表格内未尽事宜或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事项,学校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交

五、教育行政部门可能根据学校填报情况要求学校提交补充支撑材料。

所有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供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具体内涵

填写内容及填写要点

1.学校建章立制情况

1.1章程建设及实施情况

l学校现行有效的章程于2023 822日经核准。

l学校■有/□没有章程实施的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音乐学院章程》附则),

 ■已设有/□未设 专门队伍推进章程实施工作。

l学校章程 ■已经/□没有 向社会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请注明公开方式:上海音乐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s://xxgk.shcmusic.edu.cn/xxzchglgzzd/list.htm

1.2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l请注明相关类别校内规章制度的数量,党建宣传类(75)、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类(97)、资产财务类(33)、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46)、科研管理类(7)、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类(16

l如有直接涉及依法治校的相关校内文件,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上海音乐学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施意见》沪音院字〔201935

1.3实施及保障机制

l  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   ■已全部形成/□已部分形成/□未形成 规范的立、改、废流程,涵盖   ■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公开与公示机制、■跟踪与评估机制、■规章汇编机制、■档案保管机制、□其他(请注明:上海音乐学院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办法 沪音院字〔201635号 )等。

l章程制定并实施后,本年度以章程为依据,新发布校内规章制度39件,修改15件,废止3件。

2.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情况

2.1决策机制

l学校 ■已经/□尚未 明确界定校内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已经/□尚未 明确决策机构的职权,建立了■(公办学校)党委会、□(民办学校)董/理事会议、■校长办公会、□其他(请注明:书记办公会   议事规则。

学校   ■设有/□未设 校内“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和论证评估等机制,请简要描述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三重一大”事项,“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实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以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l学校重大决策前,■已经/□尚未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l学校做出的重大决策,■已经/□尚未建立公示等监督制度。

2.2二级管理

l  学校□实行/■不实行 校院(系)二级管理,□已制定/□未制定 二级管理相关制度(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立/□未建立 二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及相应的议事规则(请注明:上海音乐学院二级系部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   沪音委〔2020101号;上海音乐学院二级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沪音委〔2020102号)。

l请简要描述二级学院(系)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权限划分及权利义务关系   :                                                           

 

 

 

 

 

 

 

 

 

 

 

 

 

 

 

2.3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

l学校■已设有/□未设 教职工代表大会,请描述本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1次,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年度实际履行的职权:

■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上海音乐学院章程修订案_);

■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详见教代会汇编材料_)。

■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每年教代会听取《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与工会工作报告》,详见每年教代会汇编材料);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详见每年教代会汇编材料_);

■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每年教代会听取《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详见每年教代会汇编材料);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校领导年度述职考核中增加了教代会代表的比例);

■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每年教代会听取《代表团组讨论审议情况报告》,详见每年教代会汇编材料;   https://www.shcmusic.edu.cn/书记谈心窗、校长邮箱);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4学术组织建设及权力行使

l学校■已设有/□未设 学术委员会。

l本校学术委员会由 21人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 57 %;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占比 43 %;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占比 10 %;特邀委员0人;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人■具有/□不具有 行政职务。本学年,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16 次。

l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的有:

■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2022523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主任会议,会议审议了人才工作相关事项和学科专业布局工作。202296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部关于新版学科专业目录调整的工作汇报,并对其提请审议的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202296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部关于新版学科专业目录调整的工作汇报,并对其提请审议的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横向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汇报》沪音学术委【20218 号;);

■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2022714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教创演研”专题的工作汇报,并审议了秘书处提交的相关议题。);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 202333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人事处汇报了关于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学校人才工作的相关事宜,经讨论审议并给出相关建议。);

■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 无 );

■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2021910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了学校人才工作和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事宜,审议了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其他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 ____)。

l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了评定的有:

■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 20221121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院办、宣传部、研究生部、发展基金会等部门关于校内荣誉奖项的评选事项,经会议讨论初步同意相关人选并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202321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人事处汇报了关于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相关事宜,经讨论评议并给出相关建议。)

■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   《横向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汇报》沪音学术委【20218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l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通报过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过咨询意见的有:

■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2021910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了学校人才工作和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事宜,审议了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20221121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院办、宣传部、研究生部、发展基金会等部门关于校内荣誉奖项的评选事项,经会议讨论初步同意相关人选并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

■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 2023928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人事处汇报了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经讨论审议并给出相关建议。);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    2022328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主任会议。廖昌永主任传达中国文联关于新时代交响音乐作品征集工作的精神,会议听取了人事处、研究生部和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其他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

l学术委员会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0起,裁决学术纠纷_0_起。

l如学校还设有其他学术权力组织,请参照上述方式描述组织名称、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及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2.5其他民主参与情况

l学校设有 □(公办学校)理(董)事会,□(民办学校)监事会等专门监督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组织等其他群众组织,□其他(请注明:          )。

l请简要描述上述勾选机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按国家法规组建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组织,并按规行使职权。校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为15人,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校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会委员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五年。工会(妇委会)组织每学年召开1次全校教代会(工代会)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并在全年广泛开展教代会提案及相关处理工作。

上海音乐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于1979719日成立,单独设立妇委会工作机构,秦有斐担任第一任主任;19803月机构人员调整,由院党委副书记贝纹兼任妇委会主任,吴乐懿、曹云华任副主任,并设委员12人。1991年由院党委副书记徐爱珠兼任妇委会主任,副主任由郑金香、李崇湘先后担任;2001921日党委任命黄白担任妇委会主任,王莉妍担任副主任;2006年党委任命钱亦平担任妇委会主任,邵志瑞、朱立平先后担任副主任,2016年至20185月李晓霞担任妇委会主任;20189月沈敏担任妇委会副主任;20194月李小诺任妇委会主任。
   2013
年院妇委会工作受上海市妇联和院党委的双重领导。1995年,上海市教育系统成立了“高校女教工委员会”,直接指导各高校妇女工作。我院妇委会的工作主要是完成上海市教育工会妇工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学院妇委会工作机构单独设立,设专职副主任(或秘书)1人,负责日常工作。各系、部门设女工委员1人,负责本部门的妇女工作。妇委会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学期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工作计划,研讨工作。

共青团委员会设有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兼职副书记1名,学生副书记1名,若干委员共计18名。工作板块涵盖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组织调研,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宣传志愿者,志愿服务,办公室等方面。

学生会设有主席团3名,其中执行主席1名,部门负责人共计12名。工作内容包含媒体宣传、对外联络、文艺体育、生活事务、综合管理校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由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学生会组织每年召开1次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并在全年广泛开展学代会提案及相关处理工作。

研究生会设有主席团3名,其中执行主席1名,部门负责人共计12名。工作内容包含等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由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研究生会组织每年召开1次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并在全年广泛开展研代会提案及相关处理工作。                                                                                                                    

3.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情况

3.1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l学校■设有/□没有 主管依法治校的领导(请注明职务:党委常委、副院长),本年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讨涉及依法治校工作议题的次数:  15  次。

l学校本年度■已将/□未将 依法治校的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及考核,■/□没有   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考核机制。

3.2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l学校■设有/□没有 专职法治工作岗位(请注明岗位名称:法务专员岗、信息公开岗、规范制度建设岗)及/或校内机构(请注明机构名称:依法治校办公室)。

l学校■已有/□没有 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三重一大”决策、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开展普法活动、□其他(请注明:校名校誉、商标权维护,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4.依法规范办学活动情况

4.1招生监督

l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学校■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小组,■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投诉电话,请简要描述学校招生监督工作机制的主要举措和本学年成效。

招生监督工作主要包括:审核年度招生简章及其配套规定是否符合上级要求等;检查各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是否完整等;监督招生自命题、测试、公示、录取等是否遵照程序等;审核招生计划是否按规定执行等;监督检查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是否按规定产生,对部分类型招生专家评委实行抽取等;监督检查招生考试保密规定执行情况等;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是否按程序、时间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监督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复核工作等;受理及查处招生违纪违规的投诉和举报等。

2018年截至目前,已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港澳台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考试、内蒙古定向招生考试、本科专业台湾地区免试生、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内蒙古少数民族委培生、本科普通类专业的监察工作。顺利完成上海市教委对高水平招生校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校测,截止目前,未发现招生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4.2教育教学情况

l学校■设有/£没有 涉外或其他需经审批或需特殊资质的专业或项目,请就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进行说明。2019年经教育部审批,同意上海音乐学院与日本多莱坞大学合作举办录音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l学校本年度师生有偿补课事项(本项幼儿园无需填写):

已开展/£未开展专项检查,其中□涉及/未涉及 校方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请注明参与有偿补课的学生人次:_______),□涉及/未涉及 校方将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给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涉及/未涉及在职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进行校内外有偿补课,□涉及/未涉及 在职教师参加第三方组织的有偿补课,或为第三方介绍生源、提供信息。学校已公开/□未公开师生有偿补课投诉渠道。学校□涉及/未涉及向社会办学机构提供场所和设施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类有偿培训班。

4.3科研管理

l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设立、运作、管理内设科研机构/组织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科研管理办法  、■已制定/□未制定 开展科研活动的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科研管理办法  )、■已建立/□未建立   学术评价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科研和学术能力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 )、■已制定/□未制定   关于处理学术纠纷的规则与流程(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

4.4财务资产管理

l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明确的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音乐学院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沪音院字〔202325号),■已制定/□未制定 对外投资经营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沪音院字〔202029号),■已制定/□未制定 资产登记、建账、管理的资产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沪音院字〔201949号),■已制定/□未制定其他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沪音院字〔20194号 )

4.5校务信息公开

l学校■已设/□未设 负责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或岗位信息公开工作员(请注明具体名称:_____信息公开办公室________),■已形成/□未形成 信息公开具体的机制和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沪音院字〔201633号 )

l请简要描述信息公开的途径与方式(信息公开网、校报、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报道、新浪微博、微信公共平台、学校主页新闻网、哔哩哔哩、学期强国、抖音)。

l学校■已编制/£未编制 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已公开以下信息类别:

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

建章立制情况:■学校章程、■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规划计划:■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招生考试及学生管理:■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

教育教学:■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

师资队伍:■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用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财务管理:■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涉外事项:■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其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情况

5.1教师权益维护

l关于聘用,学校■已建立/□未建立权利义务明确的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聘用制度;民办学校□已根据/□未根据   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并请描述涉及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

l关于教师发展,学校已建立涉及■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评奖评优、学术不端等惩戒措施、☑其他(请注明: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沪音院字〔202241号;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岗位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沪音院字〔202120号;上海音乐学院特聘专家聘任实施办法   沪音院字〔202158号;上海音乐学院返聘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沪音院字〔201714号;上海音乐学院岗位预聘制实施细则   沪音院字〔201715号;上海音乐学院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暂行办法   沪音院字〔201814号);上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沪音院字〔201725号;上海音乐学院外聘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沪音院字〔201716号;上海音乐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沪音院字〔201515号);上海音乐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沪音院字〔20164号);上海音乐学院青年教师“音才辈出”计划实施意见(沪音委字〔20157号))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如有,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

l学校设有■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   经过/□未经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其他救济机制(请注明: 上海音乐学院人事聘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及相关申诉或调解规则,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5.2学生权益保障

l学校■已设有/□未设 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请注明:_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__)及申诉规则,学生在获得不利处分前■/□没有 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学校■允许/□不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明确/□不明确 处分的期限与后果。

l学校■已设有/□未设 为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的相关机构(请注明:学生服务中心、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学生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l学校■已购买/□未购买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请注明: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的试行办法、上海音乐学院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办法),请描述涉及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主要做法。

在涉及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方面,学校设置了相应的工作预案《上海音乐学院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办法》。

学校成立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院长办公室、学工处、后勤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部、财务处负责同志组成,外聘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特别重大事件和重大事件发生后,学校主要领导亲赴现场指导处置,相关校领导指挥学校安保和相关工作组,迅速启动有关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较大事件发生后,分管校领导亲赴现场处置指挥,学校安保协调、配合相关工作组迅速启动有关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具体预案可详见《上海音乐学院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办法》。   

 

5.3纠纷解决机制

l请描述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体框架,及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和法制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

设立人事聘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教师工作部、信访办、院办法务、外聘律师等机构,负责处理本校教职工与学校各部门之间的人事争议,同时我校在工会设立了“教工之家”用于教职工争议的调解、处理。   

l请描述本年度通过上述机制将纠纷有效化解于校内的主要成效、典型案例。

     无争议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1普法机制建设

l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本校普法规划或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及相关检查,■已明确/□未明确   负责普法工作的责任部门(请注明部门名称: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和院办)。

6.2教职员工法律素养提升

l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参加校内法治专题学习的次数:_5_次。

l学校领导、法治骨干教师本年度■参加/□不参加 校外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包括□国家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      ),□省部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  ),其他培训(请注明培训类型及人次数:上海市教委每年度举办的依法治校培训会  )。

l学校■已建立/□未建立 教职员工全员学法制度,本年度开展校内培训__5 _次。

l请描述教职员工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与主要成效。

 学校从员工的入职培训、在岗人员的专业化培训、特殊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入手,进一步强化对学校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提升相关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遵循依法治校的原则安全有序地开展。

每年开学,人力资源处都要对新进教职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就是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每年为“中层干部专题培训”的学员安排“依法治校”的法制专题讲座;各个院系、职能部处也定期地安排教职员工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展开讨论,推动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深入。

院长办公室还设立法律咨询室,坚持每月为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场,受到了教职工欢迎。

为帮助学校特殊涉密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管理规章的执行力,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更好地为学校发展发挥好服务和保障作用,学校让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含校院两级的相关机关干部)组织参加全面系统的保密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

6.3学生普法教育

l请描述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次数与主要成效。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高度重视法律板块教学,引导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和运行机制,整体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的精髓,培养法治思维,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二是注重对学生的“形势与政策”教育,在“形势与政策”课中开设全面从严治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港澳台工作、国际形势与政策等专题,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   

三是针对校纪校规的教育引导。主要通过艺术实践、小音团、反诈活动、“垃圾分类”活动等形式开展教育引导。通过横幅、考场公告、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标识等营造普法、学法的氛围,集中开展对学生诚信品质的培养;学生工作处召开主题班会,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

此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普法教育。由学工处牵头,结合辩论赛,以辩论赛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学生工作处配合徐汇区文保局,结合近期社会热点问题,如反诈骗、反毒品等进行普法教育,介绍相关法律条文内容,引导大家合理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其他

7.1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获奖情况

l请描述学校在本年度依法治校相关评比活动中获得的奖项,如法治教育精品项目、法治辩论赛、法治科研等奖励。

上海市文明校园奖。上2019-2020年度,上海音乐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办一流音乐教育,创国际先进水平”目标,启动并全面推进国家“双一流”建设和上海高水平大学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与一流音乐大学。学校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形成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

上海音乐学院“宪法宣传周”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我院大学生“学史明志,知史爱国”,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自7月收到学习“宪法卫士”的通知以来,上海音乐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第一时间提交负责人信息,并及时开通学习平台,设置好管理员、辅导员、和班主任信息,录入全体本科生信息,并组织大家自觉开展学习和答题活动。,截止1031日,我院本科生共计1895人,参与人数达到1414人,完成率达74.62%,平均分达96.47分。实现了市教委要求的“高等教育领域,10月底前,各高校大学生参与率要确保不低于60%,争取达到70%,努力推动形成高校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本次“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中,我院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号召学生参与活动,有效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帮助学生养成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好习惯,推动宪法学习不断走深走实。                                                                            

 

7.2涉法涉诉及纠纷处理情况

l请对本年度校内纠纷发生情况进行统计(相关纠纷指已经过校内或校外专门机构立案、建档的纠纷,勾选时以该纠纷最终解决的形式/阶段为准,并注明次数):□协商、和解解决(  ),申诉解决(√),£诉讼解决(),□仲裁解决(  ),□调解解决(  ),□本年度尚未解决(  )。其中如涉及诉讼、仲裁解决的纠错率/败诉率为(0)。

l请分别描述上述纠纷的依法处理情况。

  民乐系学生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经法院判决构成犯罪,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可开除学籍处分,据此,我校对该学生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收到处分通知书后,该同学提出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做出了申诉复核决定书,维持原处分。

7.3.学校依法治校的本年度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本年度,学校在前期持续有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坚定不移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做好形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校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培训班、各院系(部)主任、师生代表等参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以学习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学习为契机,系统梳理总结学校改革成效、经验,以校内规范制度为载体固化成果、方法,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系统深入开展校内调查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回应基层关切。研究出台校级规章制度汇编。召开学校召开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进一步发挥教代会以及各民主党派在参与学校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理顺校院学术委员会关系,明晰党政联席会议与院系学术委员会责权。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改革体制机制,制定体现办学新思路、新举措的项目管理办法和更加符合需求、个性化的经费使用政策;建立健全科研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科研工作转型升级。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治理结构,促进自主办学、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按照教育部与市教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我校在深入调研、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音乐学院章程修正案》,修订案经市教委审核后,正式通过,形成了《上海音乐学院章程》(2023版)。

    依托教育部高校依法治校工作,建立艺术科创转化规范体系,形成典型案例、让艺术科创形成体制,激励老师加大对艺术科创产业的关注形成上音特色的教创研演一体化的结构体系。制定章程的目的在于实施。章程作为学校治理的根本规范,是学校一切行动的基本遵循。制定章程不是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制定和公布的章程只有发挥作用才有真正意义。后续将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上海音乐学院章程》(2023版),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据分工,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学校章程的宣传宣讲、政策解读和贯彻落实,不断开创学校依法治校和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并根据章程内容,请各部门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涵盖现行有效的所有校内规范,实现规章制度的新一轮立、改、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