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师资队伍总体情况

上海音乐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

上 海 音 乐 学 院


沪音院字〔202316


上海音乐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上海音乐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聚焦人才培养全过程,升级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构建与“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引领者,文化强国战略的支撑者,上海文化品牌的贡献者,长三角音乐联盟的引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的标杆”新时代办学定位一脉相承的上音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上音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引导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培养德艺双馨、红专兼备、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高等音乐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人才培养、大学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内涵建设。秉持上音的人才培养积淀,直面人才培养中的问题与短板,深入剖析问题的症结和原因,以保障高质量人才培养为牵引,立足“生源质量(招生)—过程质量(培养)—结果质量(毕业)”,统筹谋划、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突出成效。

(三)坚持学生中心、全面发展。坚持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地位,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注重“教”的质量,更注重“学”的质量,夯实专业基础、强化学术创新、开拓国际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发展潜能,赋予学生文化自信和使命担当,培养投身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展示中国文艺新气象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坚持质量标准、机制创新。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基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专业、课程、教学以及督导、评价、监测等标准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担当,落实育人职责。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育人主体活力,促进协同育人,破解人才培养瓶颈,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治理能力,持续提升高质量人才培养保障能力。

(五)坚持质量文化、价值引领。注重制度文化和价值文化,突出“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落实学校、院系、专业、课程、教师的质量责任,从质量意识转化为自觉行为,将质量价值观落实到本科教育教学全过程,将质量要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形成上音质量文化。

(六)坚持方法创新、智慧赋能。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基于“日常监督”“定点监督”“定期监督”“公众监督”,完善常态监测、过程监控、综合评价。加强质量保障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主动适应教育教学新形态,夯实监督、反馈和改进机制,探索大数据驱动智慧评价。

三、质量保障体系构成

(一)总体架构

上海音乐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涉及影响本科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包括五个主要方面,即:教育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教育资源建设与管理、人才培养全过程管理、监控分析和改进、质量文化。含一级项目18项,二级项目57项,以及175个关键要素。

(二)核心内容

上海音乐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主要由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纲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框架两部分组成。

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纲要明确了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纲要中的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明确各二级项目的关键要素以及对应的质量要求,详见附件1

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框架明确了保证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及各自的职责,明确了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督系统和主要监督内容,同时还明确了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专业和课程责任岗位的主要职责,详见附件2

四、质量保障能力

(一)质量标准体系。对接外部质量保障标准要求,建设高质量的专业、课程、教学以及督导、评价、监测等标准体系,形成具有上音特色的本科评估评价指标体系。

(二)质保信息系统。基于本科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学习平台和质量保障信息系统等建设,采集、收集、分析教育教学常态监测数据、培养全过程监测数据和综合评估评价数据,提高工作实效,大数据驱动质量改进。

(三)质保运行机制。各部门的质量保障职责明确,履行到位,质量保障运行队伍正常运行。通过监控、分析和改进,建立自我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反馈机制、质量改进机制,形成育人主体内部质量保障与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有机协同。

(四)质量保障效果。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体现自主性治理、多维度育人、智慧化评价,形成上音质量文化,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五、组织管理

(一)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作的领导机构有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咨询机构,对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有审议的职责。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决策机构。

(二)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是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

(三)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作机构为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

(四)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监督系统通过日常监督、定点监督、定期监督和公众监督等形式,监督人才培养质量保障项目的执行情况及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情况。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海音乐学院

20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