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音乐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沪音委〔2024〕61号
各单位、各部门、附中: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裴小倩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巡察、人才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综改办)、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编制办、党校)、离退休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机关党委。
联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附中(附小)。
廖昌永院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内控、安全生产、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与招生、创作与表演艺术、对外联络与拓展工作。
分管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审计处、教务处、研究生部、艺术处、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合作交流办公室、《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
联系管弦系、音乐戏剧系、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徐 卫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信访、学生思想政治、国防教育、共青团、财务、资产、招标、资产经营、出版工作。协管安全稳定、内控工作。
分管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校史馆、东方乐器博物馆、院志办)、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团委、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信访办、资产经营公司。
协助分管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音乐学系、公共基础部。
曹荣瑞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建、统战、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分管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妇委会。
协助分管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综改办)、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编制办、党校)、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
联系作曲指挥系、音乐教育系。
王 磊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全面负责纪委、监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巡察工作。
分管纪检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办。
联系声乐歌剧系、民族音乐系。
侯立玉 院领导
负责后勤保卫、基建、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党委保卫工作部、后勤保卫处、基建处、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联系数字媒体艺术学院。
冯 磊党委常委、副院长
负责科研、国际交流合作与港澳台工作。协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与招生工作。
分管科研处、音乐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图书馆、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协助分管教务处、研究生部、《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
联系音乐工程系、艺术管理系。
陈 云党委常委、副院长
负责人事、社会教育、档案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人事处、社会教育学院、档案室。
协助分管审计处。
联系钢琴系。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