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层次

    学校学科体系完备,是全国最早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专业音乐学院,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院“音乐与舞蹈学”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艺术学理论”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20%;“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30%。在2018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院获评艺术(音乐)类A+。2023年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持续获优。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办有附中和附小,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小”一贯制艺术人才培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