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25浏览次数:20631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专业音乐学府,是教育部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目前国内唯一拥有三个一级学科的音乐院校。学院紧紧把握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重大发展机遇,以“办一流音乐教育,创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

打造世界一流的学科人才队伍构筑国际化协同创新学科平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拔尖音乐人才促进学科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上海音乐学院现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一批高层次优秀拔尖人才。

(一) 要求

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者主要演奏员经历5年以上,国际国内重大音乐比赛获奖者优先;

学术水平精深,学术声誉良好,能引领带动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

热心于艺术教育事业,具备德艺双馨的基本要求,国籍不限。

(二)岗位

学科

学科方向

人才类别

人数

岗位聘任要求

西洋管弦乐表演

管乐各学科方向

全职/柔性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西洋管弦乐表演

弦乐各学科方向

全职/柔性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声乐表演

美声

全职/柔性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作曲

作曲

全职/柔性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指挥表演

指挥

全职/柔性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音乐剧表演

音乐剧

全职/柔性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钢琴表演

钢琴

全职/柔性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民族管弦乐表演

民乐各学科方向

全职/柔性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注:特别优秀的拔尖人才可不受学科专业及职称限制

    (三)职责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拔尖音乐人才

承担进入世界一流行列的学科建设任务

引领汇聚全球人才的团队

推动艺术科创与协同创新、打造学科制高点

(四)聘期

全职引进:在校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全职到岗,经聘期考核合格后,予以长期聘任。

柔性引进:在校工作时间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根据合作项目或者工作协议短期聘任。

(五)流程

申请人于上海音乐学院主页高层次人才公开选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上海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申请表》,并同时提交本人详细简历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上海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箱:zzrsc@shcmusic.edu.cn。申请时间不限,岗位聘用额满为止;

上海音乐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将受邀前来参加考核及面谈;

上海音乐学院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和考察。内容包括试讲、音乐会、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

经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六)待遇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上海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规定, 学校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待遇保障,具体薪酬待遇双方协商确定。

(七)联系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上海音乐学院人事处

邮编:200031

电话及传真:021-64313746

邮箱:zzrsc@shcmusic.edu.cn

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

 

上海音乐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for High-level Talents at 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docx

上海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