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校内重要岗位人员任免

(沪音委2018-50)关于陈虹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沪音委201850


关于陈虹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有关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陈虹同志任监察处、审计处处长;

郭恺同志任学生处处长;

免去叶国辉同志作曲系主任职务;

周湘林同志任作曲系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处长职务;

王佳同志任教务处处长,免去其作曲系副主任职务;

钱仁平同志任科研处处长;

章斌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陈晓翌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处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张一同志任零陵路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汪国安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

张巍同志任研究生部主任;

谢苗苗同志任研究生部副主任,免去其声乐歌剧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坚同志钢琴系主任职务;

江晨同志任钢琴系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锷同志任附中副校长,免去孙铭红同志附中副校长职务;

余丹红同志任图书馆馆长,免去其音乐教育系主任职务;

唐哲同志任音乐教育系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熊伟明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袁玥赟同志任社会教育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上海音乐学院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陈明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艺术处处长职务;

史明阳同志任艺术处处长;

免去刘旺同志艺术处副处长职务;

颜峰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禄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免去赵光同志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职务;

吴学霆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总编辑。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