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校内重要岗位人员任免

关于潘新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音委2021104

关于潘新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潘新轶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张思齐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挂职);

许贝贝同志任党委巡察办副主任(挂职);

眭璐同志任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为期一年,起止时间为202111月至202211月。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