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便民问答


1、问:请问国际机票怎么报销?



      答:在国内购买国际机票,报销时须附:符合规定的发票原件和国际机票原件或电子行程确认单。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中的“票证号码”应与国际机票或电子行程确认单的号码一致。在国外购买国际机票,报销时须附:有INVOICE字样发票原件、或E-TICKET电子机票原件,并附登机牌。如果国际机票为往返的,返回机票需要带走的,需提供国际机票复印件。在国外购买并支付外汇的国际机票,按国际机票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汇率折算金额,以人民币支付。



2、问:请问我机票遗失了怎么办?



      答:机票、电子客票行程单或登机牌丢失的,应由丢失人或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财务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问:请问交通卡发票能作为报销凭证吗?



      答:为了避免重复报账,交通卡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作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报销;报销时,须在每张发票上注明事由并由院领导加批。如将交通卡作为补贴形式发放的,还须附签收明细。



4、问:请问聘请院外专家的劳务费怎么发放?



      答:单笔劳务费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均要与对方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务合同中至少应包括:劳务工作具体内容;合同金额;注明专家来回差旅费是否由学院承担,若由学院承担的,还需注明差旅费标准;注明专家食宿费是否由学院承担,若由学院承担的,还需注明食宿费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