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工作便民问答


Q:我快毕业了,要申请出国留学,请问怎么拿到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和学籍证明?

A:学生办理出国留学的成绩证明、学籍证明向教务处申请出具;英文翻译件用印,须根据中文原件翻译成英文件,在国际交流处加盖“翻译件章”后到院办加盖印章。



Q:我是在校生,办理出国旅游时需要学校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请问如何办理?

A:在校学生因私出国,须至教务处填写“学生请假单”,由所在系相关领导签字后,至院办申请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



Q:我是在职教工,办理出国旅游时需要学校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请问如何办理?

A:处级以下的在职教工因私出国,须向所在系或部门主管领导递交请假报告,获得签字同意,报院办审核,必要时需报分管院领导同意,之后由院办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



Q:在校师生因个人事项原因(如出国推荐信等)如何加盖院长印鉴章?

A:在校师生因个人事项原因(如出国推荐信等)需加盖院长印鉴章的,向院办申请,经院长本人同意后方可加盖。



Q:如何开具介绍信?

A:各系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开具学院介绍信,需持有由该系或部门领导签字的用印申请单,报院办审核确定是否出具。个人如需开具学院介绍信,需持有由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报院办审核确定是否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