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院长在会上首先传达了市文明办、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他指出我院文明单位的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要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还要结合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要求。教卫党委文明办根据前两届的考评情况和上海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对考评指标体系做了专门的修订。根据工作安排进度,我院已申请参加此次文明单位的创建,各系、职能部门要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注意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工作总结,提前准备,积极应对考评。随后,文明办主任张文禄详细介绍了修订后的考评指标体系及具体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