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我院召开《上海音乐学院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学校章程制定有关工作。院党委书记桑秀藩,院长许舒亚,常务副院长徐孟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桑秀藩书记主持。
会议学习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主要精神,通报了我院章程修订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计划等有关情况,并部署了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桑秀藩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章程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并就章程工作的落实和推进提出了要求。他指出,章程修订工作要明确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31号令和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章程条款内容要齐全并符合我国《宪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文要与时俱进,力求精准,注重章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