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上海音乐学院国际化办学进程,上海音乐学院依托上海市教委政策扶持,结合本院特色和学科优势,积极拓展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项目,拟计划于2015年6月24日至7月17日举行2015上海暑期学校(上海音乐学院中国民乐项目)。
一、活动主题
从2011年开始,我院已连续举办了四届“上海暑期学校(中国民乐项目)”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院今年将以“二胡、笛子和琵琶”为专题,举行2015上海暑期学校(中国民乐项目)。
二胡、笛子和琵琶是中国流传较广的民族乐器,历史悠久,深受中外音乐爱好者的喜爱。本届暑期学校将邀请众多专业领域的二胡、笛子、琵琶演奏家和教育家为国际学生打造一个集教学、欣赏和体验于一体的全方位综合课程。
二、活动内容安排
本次活动分设中国民乐体验班和中国民乐提高班。每个班的课程均包含以下几个内容:
1、 专业指导课。
1)提高班:将邀请上海音乐学院著名二胡、笛子和琵琶演奏家及教育家以公开课的形式为暑期学校学员进行授课,同时会由青年表演专业学生为学员进行专业技术练习方法指导,让学员近距离感受大师的风采,继承传统的演奏方式,拓展新的演奏技艺,快速提升演奏造诣。
2)体验班:将由上海音乐学院表演专业的青年演奏家为学员进行基础教学,引领大家通过中国民族乐器了解中国传统文化。
2、 专题讲座。暑期学校将邀请著名学者就“中国音乐艺术文化”、“音乐美学”、“中国文化”等主题开设专题讲座。
3、 文化体验活动。暑期学校还将组织全体学员参观上海民族乐器厂、东方乐器博物馆、贺绿汀音乐厅、上海大剧院和上海音乐厅等其他具有代表意义的上海音乐文化场所,以及体验上海周边地区的音乐文化生活。
三、招生名额
本次活动体验班共招收学员20名,其中奖学金学员10名,普通学员10名;提高班共招收学员20名,其中奖学金学员10名,普通学员10名。其中,奖学金学员由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资助学生在上海的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活动费、教材费及来华人员综合保险费。普通学员将自费承担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活动费、教材费及来华人员综合保险费等。
本次活动奖学金学员面向中国境外外国学生招生,普通学员面向中国境内、境外外国留学生招生,年龄范围为16周岁至60周岁。
体验班奖学金学员名单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产生,提高班奖学金名单将由活动组委会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组织评委进行评选产生,届时将在我院留学生网站上公布奖学金学员名单和普通学员名单:http://www.shcmusic.edu.cn/html/lxs/。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5月30日。
2、报名材料:
(1)体验班:
a:《2015年上海暑期学校(中国民乐项目)报名表》;
b: 护照复印件;
c: 个人简历;
d: 报名照(2寸)3张
(2)提高班:
a: 《2015年上海暑期学校(中国民乐项目)报名表》;
b: 护照复印件;
c: 个人简历;
d: 报名照(2寸)3张;
e: 音响CD或DVD资料(2首作品),也可将2首作品的电子文件发至邮箱;
3、相关费用:
(1)奖学金学员:免报名费、学费、活动费、教材费、住宿费及来华人员综合保险费;往来国际、国内旅费自理。
(2)普通学员:自费承担项目费用6000元人民币;往来国际、国内旅费自理。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表需网上下载后填写。请根据要求用中文或英文如实填写。
网址:http://www.shcmusic.edu.cn/html/lxs/
(2)所有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邮件方式递交(护照复印件需要贴有照片的一页)。
(3)我院审核确认申请者的报名材料后,将向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人可持有效签证(如旅游签证)入境,签证有效期至少为30天,签证过期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录取通知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申请人,请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留下可供联系的Email地址和电话)
(4)申请者要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征得留学生办公室同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5)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学费在报到时(或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恕不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凯丽、吴译敏
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留学生办公室(邮编200031)
QQ: 2205542773(上音留办)
电话:0086 -21-6431-6745 .
传真:0086 -21 -643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