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青年教师“音才辈出”计划 实施意见

时间:2015-10-28浏览:3228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的精神,加快推进上海音乐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培养体系,造就一批品德优秀、专业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的青年教师队伍,为形成合理的师资梯队,打造音乐艺术领域领军人才后备队伍奠定基础,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计划从2015年起,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每年遴选30名左右在创作、表演、理论和现代科技融合等方面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以培养扶持为主要手段,拓宽培养路径、搭建发展平台,用三年的时间,培养造就一支100名左右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简称“音才辈出”计划。

 

二、实施原则:

1、尊重规律: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激发青年教师的创造活力为目的,不设框框,鼓励大胆探索,积极拓宽在实践中锻炼培养青年教师的有效途径。

2、聚焦重点: 以对接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为重点,聚焦创作、表演、理论、现代科技融合等领域的师资需求,聚焦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团队建设,形成学院发展的合力。

3、整体实施:根据申报的情况,不拘形式,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团队申报,过程激励与成果奖励并重,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特点的教师。

 

三、实施办法:

(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方面具有发展潜力。

3、申报当年不超过40周岁(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准)的青年教师。

 

(二)分类实施:

根据学院情况分三类实施

1、教学平台:主要资助开展教材编写、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项目;

2、科研平台:主要资助开展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项目;

3、艺术实践平台:主要资助举办音乐会、出版专辑、参加各类比赛等项目。

申报方可根据自己的岗位和团队建设发展需要,选择申报平台。

 

(三)  实施步骤

1、个人、团队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本人根据个人业务发展的需要填写项目申报书,团队申报则以团队负责人的名义填写项目申报书。

2、各部门负责人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基本条件的保证等签署初步意见。

3、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和答辩,结合当年申报人数和资助经费总额进行统筹,由学院审定后,公布入选名单。

4、各项目作为完整项目独立实施,扶持周期一到三年,学院根据各申报项目确定的目标、周期,逐年落实培养任务,对各项目进行中期评估、以及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的最终成果鉴定。

5、对出色完成申报项目任务并经评估考核取得突出成就的青年教师,将给予额外的奖励,并在职称评聘和高层次项目申报中优先考虑。

 

四、机制保障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学院人才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组织部、人事处牵头,学科办、教务处、研究生部、科研处、艺术处、财务处等部门以及各系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学院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建立青年教师“音才辈出”计划专项资金,对于项目的启动、实施给予全过程的资金支持,确保各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建立联系服务机制

整合学院各方资源,探索建立中层以上干部与青年教师结对联系制度,老教授与青年教师的结对指导制度,在青年教师发展过程中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完善青年教师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沙龙活动等搭建交流平台,优化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