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转发的国家教育部国际司《关于加强来华留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留学生的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处理、最小损失”的原则,做好对留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留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加强对校内留学生教学、生活设施等方面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突发性事件中的主客观原因,健全信息网,掌握留学生的思想情况,对预防工作进行动态管理。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学校有关领导和留学生科同志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同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相应措施,将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一、 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上海音乐学院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须尽快到达现场,商讨对策,现场指挥。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林在勇 副组长:张显平、唐立兔
组 员:陈晓翌、乐佾真、丁伟、俞国森、俞富伟、
二、关于突发事件的界定
本预案中“突发事件”系指在我院留学生来华留学期间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伤、病、死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治安案件等。根据对留学生与公共社会的危害程度,预案将上述突发事件划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级是指留学生死亡;第二级是指留学生病危或集体伤病;第三级是指涉及留学生的各种事件及纠纷。
三、 突发事件处理的原则与注意事项。
处理突发事件的总原则是以保证留学生的人身安全为基本出发点,预先防范,及时通报,迅速处理,妥善安置。
1、责任明确落实到人,避免内部扯皮的情况发生。
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避免慌乱无序的状态出现。
3、及时向上级汇报,统一对外口径。
4、做好情况处理全程书面记录。
5、直接与留学生及相关外籍人士接触的工作人员应时刻保持情绪稳定。
四、 情况处理基本步骤
1、一级情况应对措施:
(1)学校留学生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家属;
(2)24小时内依次向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市外事办和市教委报告情况;
(3)因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死亡的,应保护好现场,由公安机关取证并由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
(4)因健康原因正常死亡的,学校留学生科应迅速联系殡葬部门将尸体进行防腐和冷冻,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并于48小时内通报有关外国驻华使馆;
(5)按照死者家属或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的书面签字意愿,学校留学生科帮助他们联系当地殡仪馆进行尸体火化或将尸体运回死者国内。相关费用原则上由外方自理。
(6)死者善后事宜处理结束后,学校有关部门写出包括死亡原因、抢救措施、诊断结果、善后处理情况及外方反应等在内的《死亡善后处理情况报告》,报送市教委、市外办、市公安局。
2、二级情况应对措施:
(1)学校有关部门将留学生立即护送至学校附近市级医院进行抢救。
(2)向市教委、市外办汇报。必要时可协调内有关医疗机构及相关专家对患者进行会诊。
(3)遵医嘱及时通知病危患者亲属。
(4)在留学生伤病治疗或恢复期间,学校将指派专人负责陪护、照顾其日常起居。
(5)情况处理完毕后,写出《伤病处理情况报告》报送市教委、市外办、市公安局。
3、三级情况应对措施:
(1)学校外事部门和留学生办公室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先征求市教委和市外办意见,再由学校院长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2)以书面方式记录单位与留学生之间的交涉及反馈结果。
(3)有关涉外案件由相关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学校积极予以配合。
(4)涉及突发国内外政治事件,应首先采取保护留学生措施,防止相关群体及个人冲击留学生的情况发生。
(5)情况处理完毕后,学校有关部门写出《纠纷案件处理情况报告》报送市教委、市外办、市公安局。
上海音乐学院
201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