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上海音乐学院食堂员工住宿管理条例制定如下:
一、食堂员工住宿人员必须具备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居住证;居住证由保卫处统一印制),居住人员名单交保卫处备案。门卫室根据居住人员住宿证及核对身份证后方可进校住宿。
二、住宿人员要做好宿舍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并做好厕所的保洁工作。
三、住宿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灭火器材。
四、住宿人员宿舍内不得使用电器设备及私拉乱接电线,要保证用电安全。
五、住宿人员不得留宿他人居住在宿舍内,住宿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如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居住证在离校前必须办理退证手续。
上海音乐学院武装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