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时间:2015-10-30浏览:704

自《上海音乐学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推行以来,学院上下团结一心,凝聚力量,重点突破阻碍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逐一推进与落实改革方案,并且专门成立“上海音乐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以每周召开例会的方式,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保障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

目前,已推行的具体工作如下:

1、制定《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方案》,推进“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5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入选单位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5〕52号)及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与特色,制定出较为翔实的、具有指导性与操作性的《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内容、考核管理、支持保障、组织实施以及各种激励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

2015年10月10日,召开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动员会。会议由副院长廖昌永主持,院党委副书记刘艳、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各教学部门主任、书记、秘书、辅导员等出席会议,以宣传、动员与部署“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强调“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对于学校发展战略高度上的重要意义,动员全院上下形成高度共识,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目前,“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正在稳步推进中,其中已逐步建立教师坐班答疑制度和自习辅导制度,规定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周都必须安排固定时间并事先公布,为学生辅导答疑,启迪学生思维、拓展学生视野、培养专业兴趣,建立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工作格局。此项工作的推进也受到广大师生的积极反馈与建议,将继续推进与完善。

2、制定《上海音乐学院新型学科专业(课程)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推进与创新学科建设与人才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为深化我院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创新学科建设与人才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上海音乐学院新型学科专业(课程)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以学科专业及核心课程为单位,建立若干新型高水平学科专业团队、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及跨学科学术实体,实行目标管理和首席教授(研究员)负责制,充分发挥学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打造我院学科与人才高地。该办法对新型学科专业团队的建设目标、团队人员结构要求、团队遴选及人员聘用管理、建设经费核定与经费管理等内容有着明晰的要求与规定。

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在学院内推进与展开,新型学科团队的搭建与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工作受到各个学科带头人的积极响应,很大程度上调动了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以及海内外与院内外人才的凝聚。

3、积极推进“人才建设工程”,制定学科人才引进计划,搭建上音人才高地。

学院积极推进“人才建设工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水平国际化的师资人才队伍,制定学科人才引进计划,搭建上音人才高地。院领导极其重视我院“人才建设工程”工作的推进,深入到各个系部,与教授专家座谈,切实了解各个系部人才建设中的特点与问题,以制定更为符合上音实际的人才引进计划。目前,“人才建设工程”已在稳步推进中,高水平音乐人才、师资的引进与培养工作正在积极的开展与推进中。

4、深化行政管理改革。

厘清机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性管理权限与职责,转变工作职能,将工作重心由管理转向服务。目前,学院正在讨论筹备组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后勤事务服务中心,规范服务标准与程序,建立过程监督与考核机制等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艺术实践,为师生员工服务。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