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音乐艺术院校2018第十一届民乐独奏作品

时间:2018-06-04浏览:12784

一、宗旨:
   
本次竹笛、唢呐、笙、管子独奏作品比赛旨在传承、繁荣民族管乐独奏作品的创作,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深入推进民族管乐艺术的探索与追求,并期待通过比赛能发掘为音乐院校教学广泛运用的民族管乐独奏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上海音乐学院
   
承办:上海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系
三、作品要求:
    1
、竹笛、唢呐、笙、管子独奏作品应具有鲜明中国传统音乐元素,反映时代气息,富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和可听性,思想性、艺术性俱佳,题材不限。
    2
、伴奏形式:钢琴或民族乐器1-2件(如笙、扬琴等),无伴奏亦可。
    3
、作品长度限5-8分钟,其具体长度必须在作品封面上注明。
    4
、参赛者无年龄、地区及国籍限制,必须是本人创作,改编作品不在参赛范围内,参赛作品必须未公开发表过(如发表在音乐刊物、电视媒体或音乐会公演等场合均不得参与比赛)。四、比赛要求
    1
、参赛作品一式五份,正确填写报名表一份,一张一寸近照。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
、每人限报一部作品,提交干净的乐谱附演奏CD小样(独奏与伴奏录音),需附乐谱简介,乐谱上不得署作者姓名及与乐曲无关的任何标记。
    3
、如违背以上比赛要求者将取消参赛资格(组委会、评委会成员不得有作品参赛)。
    4
、入选决赛者, 旅费自理(包括演奏人员)。
五、比赛时间:
    1
2018915日前,将报名材料寄达(以邮戳为准)或提交上海音乐学院会务组。
    2
20189月下旬公布决赛入围十部作品(可查询上海音乐学院官方网站)。
    3
201810月下旬,在上海音乐学院举办决赛音乐会以及颁奖仪式。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 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 奖金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 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佳作奖4 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者需按规定缴纳税金)
七、评委会:
   
由高等音乐艺术院校著名作曲家及各专业演奏家担任。
八、相关权益:
    1
、获奖者拥有作品著作权;
    2
、主办方拥有五年著作出版权及使用权;
九、联系方式及地点:
   
上海音乐学院教学大楼909 民乐系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联系方式:021-64313420
   
联系邮箱:myx@shcmusic.edu.cn
   
网站:www.shcmusic.edu.cn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组委会。

 

上海音乐学院
高等音乐艺术院校民乐作品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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