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音乐学院成果转化项目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1浏览:12951

    上海音乐学院作为应用研究型大学,成果转化是评价应用研究型大学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为响应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调动我院广大教职工从事艺术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践行《上海音乐学院艺术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草案)》,现开展上海音乐学院成果转化项目试点申报工作。 
    一、项目意义
    上海音乐学院成果转化项目试点申报工作旨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科技厅函(2016)115号)、《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等文件精神,在我院搭建与探索成果转化的平台与机制,通过项目试点开展,为《上海音乐学院艺术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草案)》在我院的正式实施提供案例与经验支撑。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成果向市场转化,助力上海“四个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
     二、申报原则
    上音的成果转化包括但不限于原创作品、高水准的音乐演出、演艺人才、具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等,进行的后续开发、应用、推广而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果转化试点项目要以推进我院高水平大学建设、培养复合型高水平音乐艺术人才为目标,带动学科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以“理念新、机制活、举措实、可推广”为原则,需认真研制成果转化项目建设方案。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要联合1家及以上成熟的文创单位,共同申报上海音乐学院成果转化试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者以上音教职员工为主体,可以个人申报,鼓励教职工聚焦优势、特色学科,可跨学科组成项目团队联合申报;
     2、项目已与成熟的相关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已签署合作协议的优先考虑;
     3、符合当前国家发展战略,同时具有市场价值的项目优先考虑;
     4、创新成果转化与产出方式建议但不限于如下:
    音乐与互联网
    音乐与科技
    音乐与市场运营
     5、项目需带动上音学生开展实习实践;
     6、项目申请的资金支持应与项目投入市场后的收益相匹配。
    请各申报者于2018年9月10日前填写好《创新成果认定开发转化表》,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邮箱shmadcci2018@126.com

 

附件:

创新成果认定开发转化表.docx

 

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