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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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0日

 

上海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规范,密切联系学院实际情况,从建章立制、完善机构、落实责任等多方面着手,结合新闻媒体、学院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并以此为基础,扎实推动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积极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内涵建设发展,争创国际一流音乐学府。

现根据文件精神,就我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本年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紧密围绕“保障本院师生员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院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总要求逐步推进,延续以往工作重点和特色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流程,在信息公开的速度、力度、深度、广度上均力求有所突破,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概述本年度的工作情况:

1、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学院便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监、组织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司其责,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本年度,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遵循这一机制,以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并组织和培养了一批信息员,负责各系部信息的报送和上传,定期召开工作专项会议,组织、指导、检查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立体”网络建设,健全信息公开途径。

为全面积极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我院积极开拓信息公开途径。除了传统的门户网站、《上海音乐学院院报》、《上音简讯》等公开媒介外,我院还积极开拓OA系统、易班等新兴媒体,形成了纸质与网络、内网与外网的立体信息发布格局,及时向全院师生提供学院信息。全新建设的OA系统于2012年9月正式上线,至2013年9月共发布院内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约300篇,每月的《上音简讯》也在OA系统的专栏刊发。

上海音乐学院信息公开网也于2013年上旬推出新版,除将我院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规章等文件在网站上发布外,信息公开网上专设新闻和公告栏目,与学院校园门户网站同步更新,以确保信息的及时和准确,并另设在线服务栏目,便于网络申请人获取信息。

3、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

本年度,学院结合OA系统建设和信息公开新网站建设,积极举办信息公开操作人员、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从公开制度、公开方式、公开手段等方面完善业务知识,同时学院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主动公开信息为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学院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

近几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准则,把学校办学的相关信息按照教育部29号令的要求范围予以公开。本年度,据不完全统计,学校网站本年度发布信息情况如下:主页公告栏共发布信息34条,内容包含招生信息2条、招标信息1条、招聘信息3条、其他信息28条。主页新闻栏共发布信息112条,内容包含领导视察、学科建设、国际交流、重大活动、党建等各方面工作。科研栏目共发布项目评审申报信息27条。教务处网站发布招生等公告信息61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招生等公告信息35条,成人教育发布招生、考级等公告信息30余条。国际交流栏目发布信息23条。艺术实践栏目发布信息20条。

除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以外,学院还通过文件、报纸、刊物等渠道,发布学校的工作信息。学校编辑出版有《上海音乐学院院报》、《上音简讯》、《上音校友通讯》、《上海音乐学院年鉴》等,较全面地发布学校的各项工作信息。

2、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我院先后在不同范围内公开以下内容:(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二)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四)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六)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七)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八)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九)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十一)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学院编订了《上海音乐学院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等规章制度,并在新版网站上涉及了网络直接申请的流程,但本年度尚未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尚未收到学院师生对我院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情况反映。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尚未收到有关我院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主要经验及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涵盖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在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我院注重抓住重点和热点问题,有序推进。近年来,我院在招生、招聘、职称评定、学生资助等问题上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举措,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公平。我院具有一定特点的主要做法有:

艺术类招生考试向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我院近年不断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更为完善的“阳光招生”考试制度,力求公平公正地开展招生工作。每年都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及招生政策,详细列出各专业招生名额的分布和考试要求。同时,以制度建设来规范招生工作,如完善题库及考官库的建设及考官的抽取办法;制定招生考试相关的相关规定及办法,如《本科招生考试试卷命题、制作、管理安全保密承诺书》、《表演专业招生考试评委组成及评分办法》、《本科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要点》等,规范招生考试及考务工作;用考官签订《本科招生考试评分工作责任书》的方法来增强考官的责任感;在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及时公布各轮考试学生成绩,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等情况的发生。为加强对招生考试的监督与检查,院纪监委、招生办于2010年开始招标创建了招生考试预警系统,并沿用至今,极大地减少了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失误,更加体现招生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反响良好。在招生过程中,学校招生监督委员会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并全程跟踪招生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财务制度的改革和公开也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我院的教育收费一贯采用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除在学校网站公开外接受社会监督外,以接受师生监督。近年来,学院加强预算管理,制定了《上海音乐学院财务管理规定》、《上海音乐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总原则,以收定支,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等,学院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除在学校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和决算每年都通过教代会的形式向全院公开,以利群众监督。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是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近年来,我院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并注意形式的多样化,以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主要采取会议、公文、媒体等几种形式,并注意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手段,努力拓宽渠道,创新载体,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通过校园网就可以了解我院方方面面工作情况。同时校园网上设立的“书记谈心窗”和“院长信箱”,直接可以接收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搭建了学院党政领导与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沟通联系的桥梁。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有: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内容等等。

我院将在上海市教委的指导和统一部署下,加强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探索现代大学管理的新模式,推动学校的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为实现办一流音乐教育的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