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音委〔2018〕50号
关于陈虹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有关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陈虹同志任监察处、审计处处长;
郭恺同志任学生处处长;
免去叶国辉同志作曲系主任职务;
周湘林同志任作曲系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处长职务;
王佳同志任教务处处长,免去其作曲系副主任职务;
钱仁平同志任科研处处长;
章斌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陈晓翌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处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张一同志任零陵路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汪国安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
张巍同志任研究生部主任;
谢苗苗同志任研究生部副主任,免去其声乐歌剧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坚同志钢琴系主任职务;
江晨同志任钢琴系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锷同志任附中副校长,免去孙铭红同志附中副校长职务;
余丹红同志任图书馆馆长,免去其音乐教育系主任职务;
唐哲同志任音乐教育系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熊伟明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袁玥赟同志任社会教育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上海音乐学院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陈明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艺术处处长职务;
史明阳同志任艺术处处长;
免去刘旺同志艺术处副处长职务;
颜峰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禄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免去赵光同志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职务;
吴学霆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总编辑。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