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光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时间:2018-04-03浏览:3982

沪音委〔201815



关于赵光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有关部门:

经党委研究决定:

赵光同志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吴学霆同志兼任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总编辑;

汪国安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财务处处长职务,章斌同志主持财务处工作;

唐丽霞同志主持后勤保卫处工作。

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