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24-2025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2025学年,上海音乐学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务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按照《上海音乐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沪音院字〔2016〕33号),结合我校2024-202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情。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上海音乐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公开助决策、促落实、强监督、优服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信息公开工作发展成为展现学校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不断提高教育信息透明度,提升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 抓顶层设计,构筑信息公开工作路径 
院长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上海音乐学院信息公开评议指标,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栏目,坚持“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对学校公开事项逐一确认责任部门。近一年来,院长办公室协调落实,督查督办,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呈持续完善的态势。
- 聚重点细节,强化信息工作效能 
紧盯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两会”决策、招生、财务、招投标、教学科研、成果转化、非学历教育等重点领域,持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机制,保障师生员工与社会群众的知情权。更新招生动态,公开招生章程、考核办法,集中公示社会公众关注的特殊类型招生,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按时按规公开年度预算、决算,及时公开采购服务招投标,增强财务领域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保质保量公开教学信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著作权申请、成果转化收益等信息公开更细更实更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强非学历教育、师资培训领域的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项目名称、办学单位等关键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让信息公开成为学校服务社会、师生的有力抓手。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校报校刊、学校年鉴、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哔哩哔哩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学校信息。
1.主动公开的整体情况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重点工作,我校延伸、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范围,进一步修改、更新信息公开网栏目中18个一级目录、72个二级目录、32个三级目录中的内容,真正让信息公开成为统一、集成的信息发布、公开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学校门户网站本年度发布信息情况如下:官网公告栏目共发布信息80条,新闻栏目共发布信息154条。除了在门户网上发布信息以外,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新闻、公示公告、校园活动等信息;除此之外,学校编辑出版有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年鉴》等,这些信息融合了我校各个层面的发展状况,展示我校的各项工作。
2.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了学校概览、规划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普通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学位管理、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督工作、后勤保障、服务保障、社会服务和校企(地)合作。
对于普遍比较关心的招生、财务、教学(含奖学金)、办学目标等也做了相应的公开。持续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考试院要求做到“十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保证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财务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做好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预决算数据、分析收入支出等情况,每学年,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的变更均按照要求报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备案。教学信息公开情况,持续加强本科教学信息公开,学校每年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公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改革进展、问题与对策等内容。“上音研究生教育”公众号发布各类通知、新闻动态,公开研究生教育教学、艺术实践等活动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我校在信息公开网站上专门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该栏目中包括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在线申请”和“结果反馈”,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可向信息公开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提交申请(包括书面申请、在线申请、电子邮件等),用以保障师生、社会组织或个人的知情权,突出办事服务功能。本学年未接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对于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2025年3月,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上海音乐学院获评为优秀单位。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予以肯定。
我校对评议汇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
- 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上海市教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学校已经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转模式和常态机制,有效推动了事项清单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输出成果并且实现阶段化目标。主要经验包括: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发挥科技数字化功能。本年度,学校着力拓展智慧便捷的数字校园,强化信息化支撑和引领,开展综合数据治理。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实现全面提升,完成“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栏目”的页面优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舒适、更便捷的使用体验。
二是以“公开”支撑“服务”,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上海音乐学院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统筹推进高品质开放与高质量发展,打造校园开放系列品牌,助力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信息公开网站开设“社会服务”“校企(地)合作”专栏,并开设“校园开放”、“演出信息”两个特色专栏,为大众提供上音音乐城堡、城市会客厅等历史保护建筑、上音歌剧院的预约参观,服务人民城市建设。同时,发布上音歌剧院、贺绿汀音乐厅等场馆演出信息、上海音乐学院艺术实践演出相关信息,实现美育服务社会。
下一阶段,我校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新路径,增强网站间联动机制,通过智能化手段,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二是探索创新模式,优化服务功能。结合学校自身优势,倾听市民意见,满足不同人群对于信息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更多形式、更多内容的信息服务。
上海音乐学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学校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探索现代大学管理的新模式,奋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开创学校“双一流”建设新局面,为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等音乐学府而团结奋斗,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体现上音担当、贡献上音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