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报销流程
说明: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务,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票据按实支报销。
4.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5.未婚探父母或夫妻分居两地探配偶一年一次。
6.已婚探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四年一次,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以内的,本人自理,超过部分单位报销。
7.探亲报销每年三、九月集中审核办理。